部门概况
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。党校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。
1.承担学校基层党建类制度的编制、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,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,监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;
2.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统筹实施党员发展工作,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;
3.负责党支部书记、委员和组织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;
4.负责落实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等工作;
5.负责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相关工作,做好区、市和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审查等工作;
6.负责规划完善党校课程体系,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相关教育培训,承担党校日常管理工作;
7.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换届和校领导调整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中的具体工作;
8.承担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、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编制、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;
9.贯彻党的干部政策,加强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负责中层干部的推荐、考察、任免、信息库维护等工作,抓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;
10.负责制定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,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;
11.组织开展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考核;
12.组织落实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,负责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、兼职和因私出国(境)审批、因公出国(境)政审相关工作,负责干部日常监督和提醒、函询、诫勉和组织处理相关工作;
13.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,完善学校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;
14.负责学校政工职称评审工作;
15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。
1.帮助和引导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,为国家、北京市和学校的发展服务;
2.做好民主党派工作,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,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活动,积极发挥作用;
3.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;
4.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培养、选拔、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,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;
5.协助党委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,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;
6.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做好民族宗教工作;
7.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和归侨侨眷、港澳台同胞工作;
8.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,培训统战干部,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;
9.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,做好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;
10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