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教育 管理的实施意见 (国音党发〔2016〕51号)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、《2014-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》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、中共教育部党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我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、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,坚持解放思想、改革创新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按照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的总要求,以争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为目标,以提高发展质量为核心,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,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,不断提高我校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,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素质优良、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,为学校“十三五”发展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及“双一流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紧密联系实际,促进各项工作;以加强教育、严格管理为重点,以深化服务、强化保障为基础;坚持正面教育、自我教育为主,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,增强教育的吸引力、感召力,激发党员自我管理、自我提高、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;坚持面向全体党员,分类实施,按需施教,增强教育的针对性;坚持教育与管理、监督、服务相结合,增强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;坚持虚心向群众学习,接受群众监督;坚持常抓不懈、不断创新。努力实现我校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素质优良、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一流党员队伍。
三、主要目标
(一)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增强党的观念、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,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清正廉洁、拒腐防变;严守党的纪律,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
(二)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和影响力。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,做好本职工作和改革创新的能力。
(三)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,勇于创新、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,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。
四、基本内容
(一)教师党员教育与管理
1.抓好学习培训。采取举办培训班、上党课、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,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。倡导党员自主学习,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,制定学习计划,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,认真搞好自学。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,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。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、交流学习成果、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,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,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,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、作形势报告。党员干部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。
2.加强实践锻炼。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,深入开展“四讲四有”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。通过党员责任区、党员先锋岗、党员示范窗口、党员承诺、设岗定责、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,为党员服务群众、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。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,到艰苦地区、艰苦岗位锻炼。
3.严格组织生活。认真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。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,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,发扬党内民主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方法要简便易行,注重实效。
每五年由党委做出安排,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,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,从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,从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,切实搞好整改。要在搞好思想发动、征求群众意见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,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。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、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,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,督促党员整改,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、群众通报有关情况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,从权力观、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;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,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,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4.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坚持以人为本,从政治、思想、工作和生活上关心、爱护、帮助党员。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,沟通思想,相互启发教育。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,及时解决思想问题,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。
5. 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。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,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,按自行脱党处理,并予除名。对理想信念不坚定、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,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,要求限期改正;经教育仍无转变的,应当劝其退党;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。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、慎重的要求,做到事实清楚、理由充分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,不定比例、不下指标,认真执行规定,严格审核把关。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,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。
(二)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
1.加强学生党员入党后教育。以增强党性、提高素质为重点,依托学生党员“先锋工程”,对学生党员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教育、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教育等,引导学生党员增强党员意识,提升理论素养,弘扬优良作风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把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载体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以重大节庆日、重要活动、重要节点为契机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。加强实践锻炼,引导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。加强仪式教育,每年要集中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。加强榜样引领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教育影响党员。加强集中培训,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,培训情况作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;新生党员在入学第一学期、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学期内均应参加一次集中培训。
2. 严格学生党员管理。对其他单位转入的党员,要进行严格的入党材料审查。对转入的预备党员,无法认定的,应通过党委组织部报上级党组织批准,不予承认;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,如认为有必要,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,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。要严明党的纪律,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,严格考勤制度,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请假次数较多的,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。坚持和完善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引导学生党员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,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加强流动党员管理,对外出学习、实习的党员特别是出国出境学习的党员,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;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,加强沟通联系;返回后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,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。
3. 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。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,按自行脱党处理,并予除名。对理想信念不坚定、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,应对其进行教育,要求其限期改正;经教育仍无转变的,应当劝其退党;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。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、慎重的原则,认真执行规定,严格审核把关。党支部在调查核实、掌握情况后,由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,报党委组织部预审,经预审同意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,最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。
4. 加强组织关系管理。要合理进行党支部设置,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组织的有效管理。在学生转系、转学、毕业离校时,要加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组织关系转接教育,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党委组织部每年9月底前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无故滞留学生党员的清查工作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组织关系管理工作,提高党员管理信息化水平,落实专人管理“北京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”数据库。
(一)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。要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,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教育中的骨干作用。按照素质较高、数量适当、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,建立由党校教师、专家学者、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,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。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,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(二)加强教育阵地建设。充分发挥学校党校在党员教育中的重要作用,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。利用各类院校、培训机构、革命纪念地(馆)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,建立党员教育基地。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、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、广播电视、信息网络等媒介,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。加强党员活动场地建设。
(三)加强教材体系建设。党组织应根据党员需求,向党员推荐、提供自主学习的材料。加强对党员教育教材选择与使用的管理。教材要通俗易懂、少而精,防止重复。
(四)确保教育时间。党组织要统筹兼顾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工作的前提下,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。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,累计不少十二天。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,应区别对待,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。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体教育活动,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。
(五)妥善解决教育经费。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,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学校财政预算。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。要厉行节约,少花钱,多办事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1.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负责谋划部署、统筹协调,研究解决有关问题。党委组织部要严格执行政策,加强工作指导,每年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,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,落实各项任务,每年度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;党委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范围,作为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工作述职、评议、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。
2.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,选拔党性强、作风正、业务精的党员担任组织员,选聘理想信念坚定、组织纪律性强、工作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党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,建设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专兼结合的组织员队伍,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,注重从教学学术骨干和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任党支部书记,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。
(二)完善服务机制,优化党员成长环境。
1. 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,落实党员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、监督权。推进党务公开,健全党内情况通报、情况反映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,充分发挥党员在班级、院系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。探索党员旁听党组织会议、党组织向党员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等制度和做法,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。
2. 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。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,切实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。开展谈心谈话、走访慰问等活动,从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、党组织负责人联系党员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,了解党员思想动态,听取党员意见建议,解决党员实际困难。选树党员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。
3. 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。以服务群众、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,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。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、牢记宗旨践行群众路线、争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的长效机制,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、党员先锋岗、党员示范窗口等形式,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,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一线教职工和大学生制度,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。
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
2016年12月28日